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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化工分别召开董事会四届六次及临时股东会议

建新化工分别召开董事会四届六次及临时股东会议

    10月26日,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在集团八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朱守琛分别主持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四个事项:《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本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售价都有所提高,产品毛利率提高,净利润提高。根据公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会议还确定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已于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